马鞍山
    「成功案例」何帆律师代理少儿肝豆状核变性重疾险拒赔案,调解获赔5.5万元
    发布时间:2026-10-31 10:29:41 次浏览
何帆律师
18096002027


患儿文文(化名)的父亲到现在还记得收到理赔决定那天的心情——保额7万元的重疾险,孩子确诊肝豆状核变性,保险公司说“不符合重大疾病给付约定”,一分不赔。经何帆律师代理,这起案件最终调解结案(案号:(2024)渝0192民初4990号),保险公司向文文支付保险金55000元。本文仍然用问答的方式,把这起少儿重疾拒赔案讲清楚。

Q1:孩子是怎么确诊的?

2022年8月,文文的父亲为他投保某少儿重疾险(保额7万元,终身),并附加轻症豁免等。2023年10月,文文因病入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,初步诊断肝功能损害,怀疑肝豆状核变性与自身免疫性肝病。住院期间完成肝病基因与肝穿刺活检两项关键检测,11月6日复诊时结合基因与肝穿结果,最终确诊:肝豆状核变性、肝纤维化。

Q2: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是什么?

保险公司以“本次事故不符合条款中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约定”为由拒赔。症结在于条款对肝豆状核变性附加了多项给付条件,而文文的病情只满足其中部分。这类“确诊了病、却不够条件”的拒赔,在少儿遗传代谢病领域非常典型,疾病已经改变孩子的生活,条款却还在等它变得更重。

Q3:何帆律师从哪里下手?

核心在条款性质。何帆律师指出:在疾病定义之外附加的给付条件,实质是限缩保险责任范围,属于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,保险人必须证明投保时已就该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,否则条款不产生效力。同时,肝穿活检与基因检测已确立明确诊断,按《健康保险管理办法》,被保险人根据通行医学诊断标准确诊疾病的,保险公司不得以诊断标准与条款不符为由拒赔。两条路径并行,拒赔的根基就松了。

Q4:结果如何?

案件调解结案: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5000元,款项支付后双方就案涉保单权利义务全部结清。对文文家来说,这笔钱不多,但它确认了一件事,孩子的病值得赔,条款不能成为拖延的理由。

Q5:同类家庭可以记住什么?

少儿确诊罕见病、遗传代谢病遭遇“未达给付条件”拒赔,先做三件事:把基因检测、病理报告等确诊依据收集完整;把条款的疾病定义与附加条件逐字圈出来;请专业人士评估附加条件是否构成免责条款、提示说明义务是否履行。很多看似“铁板一块”的拒赔,缺的只是有人把它拆开。

特别提示:本文仅展示本案部分代理思路。遗传代谢病理赔争议高度依赖检测报告与条款文本,个案差异极大,请勿照搬操作。

何帆律师简介

何帆律师,贵州厘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保险拒赔法律研究中心主任,执业证号15201202010253856。曾任法院员额法官,审理过大量保险纠纷案件;曾任保险公司法律顾问,熟悉核赔流程与拒赔逻辑。深耕保险拒赔领域15年,独创“法律+医学+证据”三维办案体系,团队只代理投保人一方,不代理保险公司。

若您正遭遇保险拒赔,建议携带完整保单、拒赔通知书及病历资料,联系何帆律师团队做一对一案情评估。全国办案、全风险代理,前期不收取律师费,胜诉获赔后按透明标准收费。

  • 相关文章
何帆律师

认证企业

电话: 18096002027 (7×24小时咨询)
主营:
相关分类